全校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务院2025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经学校研究,现将2025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25年4月4日(星期五)-2025年4月6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节假日期间有关教学安排按本科生院、研究生院通知执行。
各单位(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和安全保卫等工作,引导师生文明有序祭扫,如遇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假期学校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各单位(部门)清明节假期值班安排请于4月2日(星期三)下午17:00以前报党政办公室。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