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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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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内展示终端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发布者: 点击阅读数:

全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校内公共区域展示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各单位立即开展对本单位及所辖单位的相关设施设备自查工作,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及范围

本次自查检查范围为学校各单位及所辖单位,自查对象为校内公共区域带有宣传、广告功能的各类显示终端。包括不限于:电子屏(广告屏)、电子班牌、带显示屏自助机、带显示屏的售卖机、电子白板、智慧屏、共享打印机(复印机)等联网终端设备。

二、工作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上述类型设备的管理责任,明确责任人,加强日常使用管理和监督。

2、各单位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上述设备进行定期巡查,建立完善本单位《公共区域展示设备台账》并动态更新,实时掌握设备状态。

3、各单位务必加强上述设备及配套系统平台的网络安全管理,关闭非必要的端口,定期更换高强度口令和查杀病毒,及时修补系统补丁,切断WIFI、蓝牙等无线联网功能。严禁连接互联网,确因工作需要必须联网的,必须安排专人全程监播,用后即关。通过USB接口等传输信息的,做好接口物理防护。电子屏等终端设备必须增设快速一键断电功能。

4、在校内部署、运营上述显示终端设备(系统)的第三方单位,由其对应的校内管理单位负责监督管理。签订网络安全责任书,并督促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落实运营主体的网络安全责任和设施设备保护措施。

5、对长期不用、无人运维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显示终端和信息系统网站一律关停。所有联网终端设备和信息系统网站应确保安全隐患清零后方可上线运行,并要求专人管理。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上述要求,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并将本单位更新后的《公共区域展示设备台账》,于2024年4月26日16点前将电子版通过OA站内信发给朱丽霞老师,纸质版请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到钟楼113-3室。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网络信息中心朱老师,电话:87905077。

特此通知。


党委宣传部  保卫处  网络信息中心

 2024年4月24日